行政权力事项清单

行政征收权力事项
发布日期: 2014-07-18  信息来源:
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依据 实施主体 清理意见 分级实施内容 备注
1 收取土地登记费 一、《关于土地登记收费及其管理办法》(〔1990〕国土〔籍〕字第93号) 市国土资源局 保留    
二、《黑龙江省土地管理局、黑龙江省物价局、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土地管理局等部门<关于土地登记收费及其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黑土计〔1991〕75号)
2 收取矿产资源补偿费 《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》(1997年7月3日修正) 市国土资源局 下放到区 跨县区矿产资源补偿费由共同的上一级部门负责征收。  
派驻机构
3 收取土地复垦费 一、《土地复垦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592号) 市国土资源局 下放到区    
二、《黑龙江省土地复垦实施办法》(1989年省政府令第45号) 派驻机构
三、《黑龙江省土地复垦费收取标准(试行)》(黑土〔1991〕81号 )  
4 收取新菜田开发建设基金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(2004年8月28日修正) 市国土资源局 下放到区    
派驻机构
5 收取征地管理费 《国家物价局、财政部关于发布土地管理系统部分收费项目与标准的通知》(价费字〔1992〕597号) 市国土资源局 下放到区    
派驻机构

 

 
管理入口
足彩365怎么样
黑ICP备06006608号-1

黑公网安备 23060202000045号